首页 > 辽宁律师 > 你好,我想问一下签订劳动合同能够与分公司签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签订劳动合同能够与分公司签吗

admin 辽宁律师 2024年03月25日
如果公司成立了分公司,劳动合同可由劳动者与实际用工的公司来签。如果是总公司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合同;如果是分公司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则由分公司与劳动者签约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公司是分公司,若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若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是需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如果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情形下,分公司在获得公司的授权委托后,也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莆田律师 法律问题咨询 海曙律师 济南章丘区律师 南阳律师 上海普陀区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资深律师 杭州公司法律顾问 浙江律师 杭州刑事推荐律师 宁波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 内蒙古律师 襄阳律师 益阳律师 保山律师 温岭律师 珠山区律师 安源区律师 池州东至县律师 广州天河区律师 惠州惠城区律师 西安西咸新区律师 徐州铜山区律师 东阳市律师 青州市律师 九江律师 惠州律师 滁州律师